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4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对仪征市检察院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4月2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推进整改工作情况
一是迅速部署落实。成立市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专班,由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由综合业务部具体承担巡察整改期间工作,同时各部门明确一名中层副职任联络员,加强巡察整改协调配合。
二是压实整改责任。对照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制定巡察整改序时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完成时限。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任务,研究巡察整改具体举措,明确牵头领导、牵头科室、参与科室和牵头责任人,开展清单式“销号”管理。
三是做好跟踪督办。收到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后,市检察院党组每月听取巡察整改工作进展,院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每月汇总整改台账,根据整改进展向牵头科室提出工作建议。整改以来,完善制度17项,2025年12月被江苏省检察院、江苏省人社厅联合表彰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整改落实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打造“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典型案例。整改以来,全院各部门移送内部法律监督线索14件,办理的涉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综合履职案,同步开展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平等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数字检察典型案例。加大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办案力度,办理民事案件93件、行政案件127件,民事虚假诉讼监督做法被江苏省检察院转发。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修订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清查盘点院固定资产,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清理,更新离任人员从业数据库。加强离任教育,在干警退休时开展谈心谈话,组织签署无违规从业承诺书,并明确专人整理收集,放置人事档案室集中保管。
2.关于“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丰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整改以来,采取研讨交流学、线上平台学、专题报告学、实地研学等形式举行中心组学习8次。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围绕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专题,制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专题授课4次,举办青年检察人员思想沙龙4期。
3.关于“调研不够靠实”问题的整改。
提升院领导领办调研课题的针对性。加强课题申报审核把关,重点围绕新型案件办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等方面开展调研,举行院领导领办课题调研成果交流会。整改以来,院领导领办的2项课题被最高检、江苏省法学会立项并结项。聚焦毛绒玩具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倾倒固体废物乱象等领域形成调研报告7份,围绕民事执行、药品监管等领域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
4.关于“学用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
积极培育检察业务工作特色亮点。刑事检察打造“侦协办+大数据赋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推进会上交流发言。民事检察打造虚假诉讼监督工作,做法被江苏省检察院转发。公益诉讼检察打造行政公益诉讼起诉工作,做法被最高检转发,3件案例入选国家级、省级典型案例。持续打造“青禾”未检品牌。办理的某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保险赔偿纠纷民事支持起诉案入选扬州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与市关工委建立困境未成年人救助合作机制,设立专门救助基金,助力困境未成年人回归正常学习生活。举行普法活动22次,法治课程获评扬州市法治微课比赛一等奖。加强人才练兵,1名干警获评全省未检业务能手。持续推进“守望正义”党建品牌建设,第一党支部打造的融合案例《 “仪”路护航“征”先锋 守望正义勇担当》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5.关于“主动服务大局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认真领会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会议精神,依法履职服务保障营商环境。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30人,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活动,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履职服务保障安全稳定,办理危害生产安全案件16件,向有关单位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聚焦地方重点、民生热点,对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开展调研,形成调研报告7份。深化“六长出题、检察答题、群众阅卷”公益诉讼工作机制,聚焦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办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整改以来,围绕出题领域立案10件,发出检察建议9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待持续加力”问题的整改。
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与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协作配合,办理的侵犯品牌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平等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数字检察典型案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检察听证、不起诉公开宣告等方式加强办案释法,提升企业遵法守法意识。赴企业开展法律宣讲,与上汽大众仪征分公司开展“党建共建聚合力 法治赋能促发展”主题活动。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职务侵占、安全生产等风险隐患,向企业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7.关于“推进社会法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加大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制发力度。整改以来,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件。加强对不捕不诉案件的跟进监督,对不捕案件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完善证据链条;对不诉案件同步审查是否需要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对于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提出检察意见。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观护帮教,设立司法社工工作站,提供司法社工服务。
8.关于“刑事检察待进一步做优”问题的整改。
出台《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七条举措》,组织召开全院刑事检察工作交流座谈会、刑检部门刑事案件办案质效会商会,与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分析会商刑事检察工作质效。5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现场会上交流发言。出台《公诉人出庭工作管理办法》,组织社会群众对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公诉案件听庭4次。督促业务部门健全常态化学习机制,对上级出台的最新规定及时学习。规范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听取被害人意见程序,及时上传系统归档。
9.关于“民事检察待进一步加强”问题的整改。
拓宽监督线索来源,加大民事审判和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办理力度。开展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走访派出所、司法所、律所和金融机构查找案件线索,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中不规范情形提出监督意见38件。注重发现民事案件背后的审判和执行人员违法问题,加强与监委沟通协作,开展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
10.关于“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质效待进一步提升”问题的整改。
加强行刑正向衔接协作,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环保局等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与市司法局签订《关于行政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参与市应急管理局生产事故调查。强化反向衔接案件跟踪督办,督促行政主管机关收到检察意见后及时反馈。加大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7件。提升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办理质效,3件案例入选全国、省级典型案例,1名干警获评全省公益诉讼业务能手。
11.关于“数字检察待进一步重视”问题的整改。
制定大数据监督智能研判平台使用规范,引导干警规范使用模型平台。加强数字检察辅助司法办案,“大数据赋能刑事诉讼监督”工作入选扬州检察机关“一院双品”项目,开发的网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危害公共安全类案监督模型在最高检模型平台上架,做法在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会议上交流发言。1件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典型案例,1名干警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数字检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入选全省检察技术人才库。
12.关于“‘应听尽听’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优化听证案件类型结构,加大对不起诉案件和不支持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案件的听证力度。整改以来,举行检察听证48件,其中,不起诉案件和不支持民事行政监督申请案件听证39件。开展2024年听证案件专项评查、2025年听证案件专项督察。
13.关于“司法救助存在差距”问题的整改。
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加强与市妇联、市民政局等单位的沟通协作,“司法救助为民解忧纾困”工作入选全市法治惠民办实事项目。加强院各业务部门线索沟通,及时掌握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救助案件,积极争取与江苏省检察院、扬州市检察院联合救助,提升救助金额。推动加快审批流程和发放效率,提升救助效率。
14.关于“控告申诉不够便民”问题的整改。
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情况,专题部署具体落实举措,提升控告申诉工作能力水平。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建设,选派检察人员常驻综治中心。落实领导干部包案接访制度,线上线下同步公示信访接待日安排。加强接访工作人员培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15.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的整改。
制定2025年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院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管院领导和部门负责人通过参加政治学习、部门例会、案件讨论等形式,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加强思想引导。开展“廉政家访”,开展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专项整治,开展“清风廉韵映夕阳 初心如磐永向党”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活动,加强“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
16.关于“日常督查不严”问题的整改。
将检务督察职能从政治部调整至综合业务部,形成案件质量评查与检务督察工作合力。整改以来,组织开展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检察听证等专项督察。建立政治部、综合业务部联席会议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加大刑事案件评查力度,定期对办案态势进行预警提醒。
17.关于“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力”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院对“三个规定”再学习,在内网上传“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有关文件。继续为干警开通“三个规定”电话彩铃。
18.关于“津补贴方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不规范发放款项均已按巡察要求退回,要求职能部门加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工作。
19.关于“报支把关不细”问题的整改。
修订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食堂管理办法,规范公务接待的审批标准及报销等流程。规范报销程序,规范慰问程序,进一步压减不必要的支出。
20.关于“公车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仪征市人民检察院车队管理制度(修订)》,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范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严格执行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落实公务用车按流程采购和定点维修保养制度。
21.关于“议事决策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院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将国家安全、意识形态专题教育纳入培训课程体系,组织检察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学习,开展检察人员自媒体网络行为专项摸排,筑牢思想防线。强化班子成员履职报告监督,组织班子成员集中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中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履职情况汇报的相关要求。加强合同管理,大额合同签订经党组会集体研究决定后执行。
22.关于“请示报告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点工作、重要干部人事及时向市委、市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机关请示报告。
23.关于“示范带动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加大入额院领导办案力度。制定出台入额院领导办案意见,鼓励入额院领导跨部门、跨条线办案,明确具有刑事检察工作经历的入额院领导和退出领导岗位的检察官多办刑事案件,做法被扬州市检察院转发。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结合学查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
24.关于“融合度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院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制定2025年度党建工作要点,明确12项重点工作任务。联合长江公安仪征派出所举办主题党日“跟我走”研学活动,组织青年党员干警赴仪征市烈士陵园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鼓励党员干警在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信访接待等办案一线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仪”路护航“征”先锋 守望正义勇担当》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
25.关于“规范化有待提升”问题的整改。
完成院党组织换届选举,开展党务工作集中培训,提升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党务业务知识水平。各支部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与党总支对接交流,做好日常台账资料留存。党总支常态化对各支部党建工作资料开展督导检查,督促各支部规范工作流程。
26.关于“实效性有待巩固”问题的整改。
将党建工作要点中明确的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定期对工作推进情况督查督办。持续开展“1+X”党建品牌建设,获扬州市检察院机关党委调研肯定。组织党员干警参加扬州市检察机关检察课程说课展示活动,2门课程获评二等奖。
27.关于“人才强检缺少内生动力”问题的整改。
招录、商调公务员5人,提拔中层干部10人,开展全院中层正副职跨部门挂职交流,培养复合型、管理型干部队伍。召开青年干警座谈会,制定院“赋能·成长”培训方案,开展双导师结对,常态化举行青年干警思想沙龙活动,搭建青年干警成长平台。积极培育检察业务人才。2025年以来,10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人才,6名干警入选扬州市检察院全省业务专家培养对象。
28.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对院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全面梳排,结合干部提任、岗位调整,开展为期一年的全院中层正副职跨部门挂职交流。规范检察官遴选申报材料归档整理,及时送政工档案室保管。
29.关于“工作作风不够过硬”问题的整改。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检察业务管理,每月制发案件质量提醒,对日常监管和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预警。印制“保密工作十条禁令”,组织干警签订保密承诺书,对新进院干警开展安全保密教育。规范密码设置,组织对全院计算机进行检查,修改弱口令密码。开展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使用管理规范整治。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继续巩固和深化市委巡察成果,以高质量的整改成效推动仪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为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仪征新实践再作新贡献。
一是坚定不移抓好政治建检。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各方面,做到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落地见效,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是坚定不移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阶段性完成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抓好建章立制和制度执行,以“钉钉子”的精神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效。
三是坚定不移提升履职质效。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整改问题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促进,既扎扎实实整改,也大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发展进步,将整改与服务大局结合起来、与司法为民结合起来,贯彻好、落实好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作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4-83416192;电子邮箱:Yzyzjcy@163.com。
中共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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