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这孩子我管不了了”一见面小志的母亲就抛出了这样一句话。看着坐在我面前愁容满面的母亲和一脸不服气的小志,我愣怔了几秒钟。
“我说也说了,看也看了,他还是有办法出去打架,腿长在他自己身上,我不知道该拿他怎么办了,”小志的母亲在孩子面前不加掩饰的说道,我劝慰了她几句,想转移话题,可能是无助的情绪忽然打开,她根本就没有收住话题的打算。我办理过多起未成人犯罪案件,当着检察官的面大部分家长都会袒护孩子,至多也是赌气说两句,或者干脆就直接不闻不问,这样看着想管可又直接把孩子“推出去”的矛盾家长还是头一次遇到。
小志今年刚满16岁,但已经因为寻衅滋事被处理了两次,这次又因为寻衅滋事且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涉嫌刑事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讯问过程中,小志承认了犯罪事实,但一直辩解都是别人教唆才会参与其中,是被朋友坑了,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过错,对被害人也没有一丝愧疚。
在未成年人社会关系调查中,我们还发现小志父亲平时忙于上班,无暇管教孩子,母亲承担了更多的管教责任,母亲的沟通和表达方式不当,经常激起小志强烈的反应,母亲觉得小志不听话,小志觉得母亲很烦,两个人矛盾越来越深,母子关系恶化。
一边是不愿承认自己过错的孩子,一边是不知如何管教的家长。小志的问题比较突出,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却较为普遍,许多家长不愿意承认教育的失败,但这类问题始终存在,检察机关在办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既不能一诉了之,可不起诉风险又大,如何化解母子矛盾,让小志真正悔改,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为成功帮助、教育、挽救小志,检察机关联合了扬州曜德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对小志开展了专业的心理测评,发现小志情绪易激动,容易发生冲动行为,如果对小志附条件不起诉会有一定的风险,诉还是不诉,我一时处于两难之间。
“未成年人犯罪具有特殊性,如果起诉了,只是给他一时判决,我们就这样把孩子推给了社会,其实才是对他最大的不负责任,不妨多给他一次机会”分管检察长的建议,给了我信心。为此,我们聘请了专业的帮教机构,对小志开展心理疏导工作,让其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此同时,针对缓和亲子关系的帮教方向,制定了详细的帮教计划,在同小志母亲做好说理工作后,要求其共同参与帮教活动。结合小志的犯罪事实和可能判处的刑期,将小志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设定为一年。
为期一年的专业化帮教,小志参加了公益活动,和母亲共同参与了亲子关系培养活动,从一开始的抗拒和敷衍,到真心实意的参与,一年的时间,小志成长了许多,在最后一次帮教活动结束时,母亲给小志买了一份菠萝,母子俩边走边聊天的画面,让我觉得当初给这孩子一次机会的决定非常正确。
孩子,人生路尚且漫长,我愿赠你一米阳光,愿你可以远离黑暗,从此眼里、心里充满光明。(吴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