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仪征:荣获扬州市文明单位殊荣
2017-05-23 15:22: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根据中共扬州市委、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5-2016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行业、文明村、文明乡镇的决定》(扬发〔2017〕25号),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再次荣获2015-2016年度扬州市文明单位殊荣。

  编辑:姚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