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仪征:举行首例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8-04-27 14:39:00  来源:仪征检察
 4月18日下午,仪征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会在我院派驻监所办公室召开。

 

案情介绍

 

2017年8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单独或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隐瞒真实姓名、以保费优惠为诱饵,使用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员的身份,电话联系车主推销车辆保险。在车主确认投保后,从网上购买伪造的保额高或商业险种多的保单,再由犯罪嫌疑人管某将伪造的商业险保单交付给车主,收取保费,共作案17起,涉案金额人民币48844.85元。

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同时孔某某还通过电话联系同案人王某,成功规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

同案犯王某、管某均已被取保候审。

因该案涉案金额不大,且犯罪嫌疑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案犯均已取保候审,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立案条件。

 

发现了上述情况后,我院执检科迅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工作。审查了案卷材料,调取了有关材料,与相关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办案民警意见,翻阅侦查卷宗等。

 

公开审查听证会

为了让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规范、透明,我院决定召开一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副检察长刘伟卫主持召开了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监管场所代表、律师代表及社区矫正机构代表参加。

 

监管部门代表就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在羁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了说明

检察官就社会危险性等问题回答了与会人员的提问

检察官介绍基本案情及审查情况

社区矫正机构代表就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是否适用社区矫正作出说明

 

经过评议,各方均认为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有取保候审的条件,不需要继续羁押,并一致认为建议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

 

4月19日,我院向仪征市公安局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建议书》。

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公开审查听证会使检察机关办案更加公开、透明,消除了神秘感。 

 

  编辑:姚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