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不起诉8天后 这家企业完成了5万元口罩原料订单
2020-03-31 16:11:00  来源:仪征市检察院  作者:李星

  “我们积极复工,并已交付价值5万元的口罩原料,希望能够为疫情防控出一份力!”3月19日,被江苏省仪征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某纺织公司负责人黄某某在检察官的回访电话中说。

  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间,仪征市某纺织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41万余元。为贯彻办理涉民企业案件“少捕慎诉”司法理念和平等司法政策,帮助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早日复工复产,仪征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围绕上下游企业“票、货、款”三流一致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建议20余条,使案件快速办理和流转。

  2020年3月4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仪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通过远程视频提审相关人员,督促该企业补齐全部流失税款,核实调查因案件办理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防疫物资可能带来的影响,认真听取诉讼代表人、企业员工的意见。

  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后,发现该企业及黄某某虽已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且已于2020年3月9日将全部税款及滞纳金补缴。同时,考虑到该企业有员工80余人,主要负责生产纱线,可以用于生产口罩、防护服的原材料,最后决定对该企业及负责人黄某某不起诉。

  “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不会再做违法的事了!当前,我将带领职工全力回馈社会、抗击疫情!”在3月11日宣布不起诉决定时,黄某某激动地连声道谢。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黄某某积极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召集工人加班加点。仪征市检察院也主动加入这场防疫战斗,经常通过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询问企业的法律需求,并协调解决外地员工返扬、消杀物资等方面的困难,为企业复工注入“定心剂”。在仪征市检察院的帮助下,8天后,该公司就将扬州某医疗材料公司订的5万元口罩原料交了货。

  今年1月28日以来,仪征市检察院干警先后深入该市7家企业开展疫情防控督导工作,查看疫情防控预案是否齐备,了解消毒液、口罩等防疫物资是否到位,外地复工人员是否隔离居住。此外,仪征市检察院还对涉及疫情防控物资保障的企业予以重点关注,主动提供法律防范风险建议,助力相关企业复工复产。

  编辑:张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