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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装饰展陈项目
2022-02-18 14:21:00  来源:仪征市检察院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装饰展陈项目

招标公告

1.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的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院史馆装饰展陈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仪征市大庆北路128号 );

(2)工程规模:本项目面积约为300M2;

(3)计划工期:暂定90天;

(4)投资额:约200万元;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包含现场拆除、室内装饰改造(局部利旧)、室内装修配套的强电、消防栓移位、空调系统改造、弱电智能化工程改造设计和施工)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饰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并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单位不属于《扬州市2020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且处于被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的;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请申请人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同时报送资格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报送报名材料时投标人应准备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查)各一份:(1)经办人本人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安全生产许可证;(6)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7)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8)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1月~2022年1月(近3个月)投标人为经办人、注册建造师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9)联合体协议书;(10)联合体单位营业执照;(11)联合体单位资质证书(1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9.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2月22日;

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 贰 万元,要求在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截止时间前缴纳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胥浦支行

账 号:321081 010101 000006 8648

保证金收退联系人:徐鹏

联系电话:15050776118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子汇票或电汇方式,投标人必须从其企业的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

1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扬州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万年北路万年商城东南角二楼

联系人:徐鹏

电 话:15050776118

2022年2月18日

  编辑:张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