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社会保有量接近3亿辆。当前,电动自行车起火爆炸事故呈现多发态势,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安全隐患。国家轻型电动车及电池产品质检中心分析发现,车辆改装是引发事故的关键行为,电池和充电器是造成事故的重要源头。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哪些方面?对此,中消协10日发布电动自行车六大消费警示。
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显示,2019年抽查80批次、2020年二季度抽查158批次、2020年四季度抽查3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8.8%、15.1%、25.6%。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电气装置、车速限值、淋水涉水性能、车速提示音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电气装置项目不合格极易引发起火事故。
因此,消费者务必在正规商家购买电动自行车,选购时应仔细查看是否具有强制性产品认证,了解电池类型、容量、型号等相关零部件参数,远离“三无”产品、非标、超标电动自行车。
警示二:使用原装充电器适度充电
原装充电器与电池的充电保护功能相适配,否则在充电过程中可能会损坏电池而增加安全风险。一要注意避免过度充电,充电时间过长不仅会影响电池性能,还容易因电池持续高温发热而引发起火爆炸,电量充满后要及时切断电源。二要注意规范布线,建议加装短路和漏电保护装置,切勿贪图方便而私拉乱接电线。三要注意充电环境。如夏季温度较高,刚使用完的电动自行车电池会比较热,此时切勿立即充电。充电时,要将充电器放在容易散热的地方,并随时检查充电情况,尽量不选择夜间睡眠时充电。
警示三:切勿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
一般情况下,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符合相关安全标准,很大一部分起火事故因非法改装造成。一些商家擅自增加电池容量,将体积大、容量小的铅酸电池非法改装成体积小、容量大的锂电池。在改装过程中,容易破坏整车电气线路的安全性能,从而引发车辆电气线路过载、短路等故障。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非法改装,若电动自行车电池已过有效期或者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更换,尽量更换同款电池产品,避免因电池不适配而引发事故。
警示四:不要进楼入户停放、充电
今年8月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不少消费者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一旦发生起火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消费者不要将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内,更不要将拆卸下来的电池拿入室内充电。
警示五:增强安全意识,勤检查、常维护
消费者要避免电动自行车或者电池出现暴晒、淋雨等情况,尽量远离热源,以免影响锂电池本身的散热性能,造成电池内部温度过高。建议每年对电动自行车的线路、电池等零部件进行检查、保养和维护,一旦发现线路老化、磨损和电池质量问题,要及时予以更换,避免“超期服役”。
警示六: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消费者在购买或者维修电动自行车时,要主动向商家索取发票等购货凭证、服务单据。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生产或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没有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零部件参数与合格证不一致,或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通过12315热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提供案件线索。消费者因电动自行车质量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经营者拒绝赔偿的,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或者消协组织进行投诉。
中消协表示,制造商、经销商要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小区物业要积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要有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解决当前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放难等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