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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监测仪报警擅自关闭,可否不诉
2021-08-11 08:55:00  来源:检察日报

企业员工擅自关闭环保监测仪器后,导致环保部门无法监测该公司污水排放是否达标,存在污染环境的可能性。考虑到企业发展需求,检察机关在召开公开听证会后对员工作出不起诉决定,而且送上了司法服务“大礼包”。

据了解,湖北省南漳县某造纸公司以生产及销售文化用纸、生活用纸为主要业务,属省级农业产业化企业、襄阳百强企业,同时也是重点排污单位。刘某是企业核心部门骨干,2018年8月15日下午6时,刘某在值班时发现COD(化学需氧量)在线监测仪突然报警,数据从正常值变为严重超标,且机柜发出异响。为防止机器烧坏带来更大生产风险,刘某便擅自将在线监测仪的电源关闭,直至8月16日早上6点才将监测仪再次打开。

在刘某关闭监测仪器的12小时内,环保部门监管系统数据为零,故无法监测该公司污水排放是否达标,造纸公司很有可能趁机排放大量超标污水,造成环境严重污染。

2019年4月,南漳县环境保护局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向县公安局移送刘某涉嫌污染环境线索。2020年10月,公安机关对刘某污染环境案立案侦查,刘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今年4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实地走访调查,南漳县检察院办案干警发现,相关证据均表明造纸公司未超标排放污水,没有造成环境污染。鉴于造纸公司客观上没有造成污染环境的后果,刘某犯罪情节轻微,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今年5月,该院就刘某涉嫌污染环境拟作相对不起诉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公安机关承办人以及环保部门人员参加听证。代表委员以及人民监督员最终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此外,办案检察官联系了企业负责人,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员工对相关法律的了解情况,有针对性地制作了检察建议,建议加强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全员学习培训,完善关键岗位用人制度,建立环保设备出现故障的应急处理机制。

“根据检察建议,我们已经建立了应急处理机制,还组织员工开展了法律学习,今后还会开展专门的培训来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日前,当南漳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成带队回访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某拿出了新制定的应急处理手册,并逐页向检察官展示。

  编辑:张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