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我国法律如何规定?
2017-11-21 14:34:00  来源:仪征检察

  【提问】:未成年人故意杀人,我国法律如何规定?

  【答复】: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 

  1、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 

  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我国刑法中并没有直接对此为何性质作出直接的规定,但从其规定已满14周岁但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犯了8种罪行才承担刑事责任来看,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犯了这8种罪以外的罪行,也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可以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3、年满16周岁的人犯罪 

  实际上,对自己实施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是年满16周岁,而不是我们规定的成年年龄18周岁。因为已满16周岁的人,体力和智力已有相当的发展,对事物的是非善恶已经有了完全的辨认能力,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了完全的控制能力。完全可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么,年满16周岁犯罪和年满18周岁犯罪区别吗? 

  《刑法》第17条第3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年满16周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受刑事处罚遵循的是从轻或减轻的原则,而年满18周岁的人犯罪,则没有这个要求。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排除适用死刑。《刑法》第19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16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编辑:姚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