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情况说明
本表反映部门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情况。
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5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60%;公务接待费支出35.0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支出22.55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22.55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车改致车辆减少。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35.00万元,本年数小于上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廉洁节约,按照对口接待、定额使用的原则,遵循“必需、合理、节约、有利”的要求,认真执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标准和范围,严格控制经费的使用。
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2.65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
检察院2017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25.62万元,本年数与上年预算数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