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本院决定对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申请变更执行地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2024年6月14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申请变更执行地案
二、听证地点: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二)参加听证人员需携带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指示和引导。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晏检察官,联系电话:0514-83450212
特此公告。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