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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05-25 11:08:00  来源: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2026年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扬州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仪征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2026年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CC-202620

2.目名称:2026年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5.最高限价:本项目按费率报价,最高限价为扬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价格监测”栏目价格的100%,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签一续一,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两年期间食材费用累计达到95.02万元的,则视为该项目履行期限届满)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 (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由代理机构在线查询)

1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报价响应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批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http://www.ccgp.gov.cn/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yzyz.jsj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后加盖公章,并于20266 1 17: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将《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216360818@qq.com,联系人:李岳,电话:15252771930)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原件送至: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802号舜莘商业广场511-512室(扬州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yzyz.jsjc.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

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6 1514:3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接收人:李岳

五、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66 1514:30

开标地点:扬州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代理机构:扬州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岳

电话:15252771930 

地址: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802号舜莘商业广场511-512室

(二)采购单位: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方式:张主任、0514-83416922

   :仪征市大庆北路128号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一份正本,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扬州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525

 

 

 附件:投标确认函

 

 

 

  编辑:张鸿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