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途径和方法,最高检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具有多方面的开创性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进一步适应新时代要求,贯彻落实好最高检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检察建议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提升质量和刚性,扬州检察人集思广益。
8月9日,扬州全市检察机关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推进会在仪征市院召开,研究部署推进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扬州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鞠进出席会议并讲话,扬州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袁丹彤主持会议,仪征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文中、各县(市)区院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由仪征市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沈鹏飞就检察建议规范化办理中的几个问题与大家进行了交流,讲解过程中该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朱宸演示检察建议如何在统一业务系统中流转;其次,各县(市)区院负责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同志作交流发言;接着,扬州市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袁丹彤通报上半年全市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并对实际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明确工作要求。
最后,扬州市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鞠进对仪征市院积极探索,不断深化检察建议规范化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各县(市)区院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检察建议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建议各项制度,促进检察建议规范运行。他指出要把检察建议做到“刚性”,要有法律的支撑,更要做好自身。他要求做到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规范,严格按照四个规范性文件执行;二是坚持原则,严格依法、准确及时、必要审慎、注重实效;三是坚持高质,要做到文书高质,程序高质,效果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