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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2023-01-13 09:19:00  来源:仪征市检察院

招标公告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食材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就招标做如下说明:

  一、招采购需求:

  A包:蔬菜、豆制品、猪肉、牛肉、家禽、水产类;

  B包:冷冻食品类。

  注:本项目共2个包(可以兼中)。

  供货期:2023年2月15日-2024年2月14日。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第三章“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2012标准,食品中农药残留量符合GB2763-2014标准。不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食品原料新鲜、清洁卫生,同时对每批次食品原料进行检测,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质量检验报告(近期)。具体要求为:

  2.1. 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认证。

  2.2.家禽、冻货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且属于农家饲养或种植生产并经过防疫检验的合格产品。(家禽类需为活鲜产品)。

  2.3. 蔬菜等必须保证新鲜,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尽量采用当地新鲜蔬菜。

  2.4. 猪肉等肉类产品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且属于农家饲养、并经过防疫站检验盖有合格的图章的活鲜猪肉或活鲜产品。

  三、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2023年1月17日

  四、报名时间:

  本项目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9:00-17:00--2023年1月17日9:00-17:00。报名地址: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5楼)。报名时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名费:200元/包。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璐

  联系电话:0514-83412539

  地址:仪征市怡人金街B号楼5楼

  邮编:211400

  江苏星宇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附件:仪征市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编辑:张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