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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中伦理关系的相对性
2024-02-21 14:40:00  来源:法治网  作者:郝铁川

  伦理是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相互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中国传统文化非常重视社会伦理,而且中国传统的伦理观念也有别于域外。复旦大学教授葛兆光在给西方学生讲课时,出了一道题:《红楼梦》中,贾宝玉应该分别管林黛玉、薛宝钗、史湘云叫什么?西方学生的答案都是一个:sister。中国人将姑表亲、姨表亲、堂表亲分得清清楚楚,辈分、长幼、尊卑的区分尤其重要。直到现在,很多地方的婚丧嫁娶,仍然保留了一整套“内外区分”的礼节仪式。但在国外的家族中,个体往往都是独立的,称呼没有这么复杂。晚辈不仅可以和长辈同名,也可以对长辈直呼其名。

  但中国古人关于伦理关系的理念和准则,也存在不同的观点。概而言之,主要有如下三种:

  第一,不讲伦理之别。人类原始社会曾经有过“血缘群婚”风俗,进入文明社会以后,此风犹有遗存。《周礼·地官司徒·媒氏》:“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意思是:仲春二月,男女私奔者,不加禁止。《列子·汤问》载,“男女杂游,不媒不聘”。《吕氏春秋·恃君览》载,“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畜积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庄子·盗跖》:“民知其母,不知其父。”这些记载表明,原始社会的血缘群婚到了奴隶社会作为一种遗俗仍旧存在,这种遗俗中的伦理较之实行三纲五常的后世混乱不堪。

  第二,伦理关系的双方均负义务,相对平等。所谓相对平等,就是在君臣、父子、夫妻、兄弟等伦理关系中,相对于法家绝对单向性支配和服从的关系,《礼记》等儒家经典中的伦理关系尚有一点双方平等的味道,主要表现为:尊者首先要履行一定的义务,卑者等可以批评尊者。

  《礼记·曲礼下》曰:“为人臣之礼:不显谏。三谏而不听,则逃之。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意思是:大臣在规劝国君过失时,要讲究方式、场合,不可有损其威严,如果多次规劝而国君仍不醒悟,臣子就可以离开他。做儿子的侍奉父亲,父亲有了过失,做儿子的多次规劝也不听,就应继之以号泣,希望感动父亲,使他知悟而改。这表明大臣可以批评君主、儿子可以批评父亲。如果君主不听,大臣就可以离开他。

  《礼记·礼运》曰:“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何谓人义?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意思是:什么叫做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这七种不学就会的感情就是人情。什么叫做人义?父亲慈爱,儿子孝敬,兄长友爱,幼弟恭顺,丈夫公正,妻子听从,长者惠下,幼者顺上,君主仁慈,臣子忠诚,这十种人际关系准则就叫人义。这表明父亲有慈爱的义务,儿子有孝顺的义务;兄长有良善的义务,弟弟有友爱的义务;丈夫有公正的义务,妻子有顺从的义务;长者仁爱,幼者顺从;君主仁爱,臣下忠诚。这就是人与人相处的道义规则。

  《礼记·檀弓上》曰:“事君有犯而无隐,左右就养有方,服勤至死,方丧三年。事师无犯无隐,左右就养无方,服勤至死,心丧三年。”意思是:侍奉国君,对其过失已经直言不讳地加以规劝,如果再有人问起国事,也不妨直言其得失。精心侍候,恪尽职守,任劳任怨,直到国君下世,就比照丧父的礼节守丧三年。这表明大臣可以批评,还可以对别人说君主的错误。

  第三,伦理关系中的双方是一方绝对服从另一方的单向绝对服从。这种主张来自法家。《韩非子·忠孝》载:“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韩非在忠孝篇中主张“定位一教之道”。他反对孔子把君臣父子的关系解释为相对性的,以致鼓励了犯上作乱的行为。如舜之放父(瞽瞍),汤、武之弑君(桀、纣),都是万万不可以为训的。他说:“父之所以欲有贤子者,家贫则富之,父苦则乐之;君之所以欲有贤臣者,国乱则治之,主卑则尊之。”韩非在君臣、父子之外又将夫妇关系纳入尊卑的系统之中,这与他一向轻视妇女的思想是分不开的。他在亡徵篇中曰:“男女无别,是谓两主;两主者,可亡也。”又曰:“女子用国,刑馀用事者,可亡也。”他在六反篇中提及当时杀女婴的恶习,不但毫无同情的表示,而且还解释为当然。他说:“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此俱出父母之怀衽,然男子受贺,女子杀之者,虑其后便,计之长利也。”

  为什么韩非主张臣对君、子对父、妻对夫要绝对服从呢?因为,他认为伦理关系的双方是一种你死我活的利害关系。韩非在五蠹篇中曾说:“夫君之直臣,父之暴子也。”又说:“夫父之孝子,君之背臣也。”他因此认为公私相背,事君事父难以并存。

  西汉的董仲舒以天道的阴阳关系,对韩非提出的“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作了论证。他说,“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春秋繁露·基义》)。

  中国古代伦理本位的文化有别于域外一元神崇拜的宗教文化。迄今,中国人讲究天伦之乐,域外则追求达到人生所谓“彼岸”的快乐。

  编辑:张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