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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合同能源托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11 10:23:00  来源:仪征检察

  项目概况: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合同能源托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22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CC-202424

项目名称: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合同能源托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203万元

最高限价:33.2203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在采购人具备实施条件前提下,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下达开工令起60天内完成,自改造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的次月1号进入运维期,能源托管期共12个自然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4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 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8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5.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未踏勘现场的单位,后期产生的因对现场情况不了解而导致的报价不合理等后果自负。现场踏勘的费用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11900-20241115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220900(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舜莘商业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11220900(北京时间)

地点: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舜莘商业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

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在20241115 17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按要求将《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人员邮箱(2257174023@qq.com,联系人:张海燕,电话:15152754511)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原件送至: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舜莘商业广场511-512(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3.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1.供应商应当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份 、副本2份。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仪征市人民检察院

    址:仪征市大庆北路128

联系方式:13813123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仪征市真州镇真州东路舜莘商业广场511-512室(碧乐汇北门五楼)

联系方式:151527545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燕      

电   话:15152754511 

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1111日  



附件


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

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          日开标的      项目(编号:)的投标,特发函确认。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

 

供应商联系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单位电话

 

传真号码

 

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手机

 

所投分包

 

备注:

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人员邮箱(2257174023@qq.com,联系人:张海燕,电话:15152754511)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或将原件送至:仪征传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编辑:王璐